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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摄影家协会2011年迎新春摄影展征稿启事
  所属类别:业内资讯 浏览次数:523  发布时间:2011-5-12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2011年迎新春摄影展征稿启事
发布者:xiaobin     发布时间:2011-1-1 10:15:04    阅读:3

为了弘扬主旋律,丰富我市群众文化艺术生活,经市摄影家协会研究,报市委宣传部同意,决定举办贵港市摄影家协会2011年迎新春摄影展作品展。

一、影展主题

热情讴歌党的富民政策,颂扬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表现城乡新风貌和祖国的美丽风光。

二、影展奖项

摄影展览共选作品100幅,入选作品发证书及稿费100元。

三、参展对象

我市所有摄影家协会会员、社会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题材不限,拍摄地点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合成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谢绝组照,谢绝贵港市历次摄影比赛获奖或入选的作品。

五、投稿方式

1、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长边不得超过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制作展览照片。作者接通知后,请务必将调整后的数码照片电子文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组委会。逾期不发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元月15日。

七、作品评选

2011年元月中下旬由贵港市摄影家协会组织摄影专业评委进行评选。

八、投稿地址

1、贵港市市直和三区作者稿件请送:贵港荷城路907号市摄影家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3321682160  联系人:区小敏;  

贵港市凤凰城c1-20#商铺“甜蜜宝贝亲子摄影馆,联系电话:13481596166  联系人:黎德剑        。

2、桂平市作者稿件请送:桂平市人民西路茗雨轩茶庄(宇洋国际大酒店旁边),联系电话:3699688。

3、平南县作者稿件请送:平南县文联。联系电话:7823767。

请各位作者用信封将稿件封装好,务必写上贵港市2011年迎新春摄影展览”字样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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