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魅力石门”
书法摄影展的启事
为了展现石门建设成就、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及美丽景物,繁荣石门文艺创作和石门文化,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决定举办2011年“魅力石门”书法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政协石门县委员会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文联、县书法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县老年书法诗词协会、县老年摄影协会。
合作媒体:石门政府网、石门电视台、《石门信息》报、湖南在线石门站、石门政协网、“红网”石门分站
二、展览安排
1、展览主题:以展示“魅力石门”为主题,书法摄影作品要围绕主题,艺术展现石门的建设成就、风物风情、历史文化,彰显石门文化品位。
2、展览规模:拟展出书法作品100件,摄影作品100件。
3、展出时间:2011年9月20日—28日。
4、展出地点:石门之窗、政府广场。
5、奖项设置:①书法、摄影作品各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5名,优秀奖若干。②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金。
6、组织专家和参展作者召开作品赏析论坛会。
7、编辑出版: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像、出版和宣传权,作品结集出版后,所有参展作者赠送一本。
三、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①内容要健康向上,反映主旋律,贴近现实生活。书法摄影作品必须以反映石门的人事物景为对象,书法作品以诗词楹联为书写内容,诗词楹联以写当今时代的内容为好,古诗古词古联以写景物为主。
②作品必须是近五年的新创作。
③书法作品一律竖式,尺寸在4尺以内,不需装裱。摄影作品尺寸不小于18寸不大于20寸。书法、摄影统一由组委会装裱,书法统一标准为高2.2米,摄影为60×60cm黑色KT版。
2、投稿要求:
①征稿对象以石门籍人士为主,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上。
②填报作者信息登记表。内容包括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等。信息登记表由作者参照样表自制。
③摄影作品需要报送用电子文档。书法作品报送原件。信息表与作品同时递交。
④截稿日期:2011年8月10日。
四、报送方式
1、凡协会会员均直接报送到所在的协会,再由协会统一报送到县政协办公室。
2、非协会会员可直接报送到县政协办公室,也可报送到有关协会转送县政协办公室。
3、联系人:
县政协办公室 向华清 13873697402
县书法家协会 何鸿中 13973636665
县摄影家协会 杨昌伟 13907362631
县老年书法诗词协会 覃正海 5323043
县老年摄影家协会 吴扬钦 13332566789
摄影沙龙 王生湘 13907362054
“魅力石门”书法摄影展组委会
2010年11月 |